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规定,我委组织制订了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霍山石斛(人工种植)》的征求意见稿,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请于2019年1月3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。
联系人:孙静,电话(传真):0551-62998556,电子邮箱:2389205516@qq.com。
附件:1.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霍山石斛(人工种植)(征求意见稿)
2.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霍山石斛(人工种植)编制说明
3.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
安徽省卫生健康委
2018年12月5日